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决定,授予宣城市环境监察支队等25个单位“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桑忠营等35名同志“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市厅级先进工作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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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