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点水果,聊聊榜单 ——钱伯斯律师排行榜的可能意义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写这样的一篇文章之前,先有必要做一个简要说明,否则,难免会因为词不达意或是断章取义而遭致许多不必要的口水。我写作此文,既没有得到钱伯斯机构的支持和赞助,也不是要借着与某大状讨教的机会为自己贴金,更不是为了有朝一日挤进榜单而前期铺垫。我所希求的是,在众多有识之士对钱伯斯排名榜单口诛笔伐的当下,弱弱地挖掘这份榜单所可能存在的意义。因此,今天所写的文章,既非影射,也非暗指,纯属讨教交流,不当之处,诸君莫激动。

 

律师界的排名,历来比较敏感。到底有多敏感,许多人想象不到。前两天出来的钱伯斯《2018亚太法律指南》,再一次撩拨了律师排名这个敏感话题。榜单甫出,有人窃喜,有人遗憾,有人愤慨。围绕榜单是否公正、是否全面、是否合法等引发了激烈探讨,多人力陈榜单对中国律师业的伤害,甚至有律师向有关职能部门实名举报,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我一直非常敬仰但未曾谋面的斯伟江大律师所写的《天下名器,窃之不详——评律师排名》的文章更是在朋友圈刷屏;公众号“法律先生”所发的《别了,钱伯斯》则大有将钱伯斯及其排行榜踢出中国的架势。

仔细看了各位高士的文章,有的看了不下十遍,的确非常钦佩这种调侃诙谐的笔调,给人有娓娓道来的温暖感觉。细读下来,也觉得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深深地觉得有一种完全否定排行榜的价值意蕴在其中。许多人戏说,这是酸葡萄心理,我绝不认同。从这些文章的字里行间,尽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之上,许多表述还是值得商榷。

论者们对钱伯斯排行榜的批评,大致(不完全)可以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从逻辑上推论,钱伯斯排行榜无法做到全面和公正。这个逻辑是非常严谨和严密的:首先,无论你钱伯斯多牛,你一个远在英国伦敦的机构,人手不多、又没有借助大数据,怎么可能收集到当下中国26000多家律所、32万多名律师的资料,因此,资料肯定是不全的。其次,你即使收集得到这么多资料(因为有许多是律所提交的),你钱伯斯也无力在短时间内对这些材料进行核实和有效处理(注意,我说的是“有效”处理)。再次,就算你钱伯斯有资料处理的独门秘笈,也无法完全了解中国律师界的真实状况。这些问题,只需要脑袋稍微转转就能想到的,是前述法律人士的第一个论证。二是从效果进行考察,也表明这份榜单存在问题。尽管许多知名律所及律师在榜单之上,但也有许多知名律所和律师未能进入到榜单之内,我仔细搜索了一下,发现竟然没有某某大状,我也深觉不平。当然,我自己名字没有在其中,但并不因此遗憾。三是进行经验论的“猜想”,认为这些上榜律所及律师即使不是全部、至少也大都是要掏钱给钱伯斯买单的,“否则钱伯斯没钱咋活”。这个还真不好辩驳,钱伯斯是不是收了费或者说上榜的律所是不是付过费,都各自清楚。然而,认为上榜的律所及律师就是向“钱伯斯”付费买的,进而认为“钱伯斯排行榜受到利益诱使、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则显得更为武断。基于这些“看似不可辩驳”的逻辑和猜想,非常容易将钱伯斯排行榜推到不堪一看的境地。

先看了名状们的批评文章,然后再细看了一下榜单,并且将自己亲身接触过的多名律师(主要限定在浙江)做了对照,幸好,章靖忠、郑金都、陈有西、陈臻等业界翘楚都在其中,同时以杭州几家律所的发展现况来看,也都基本符合业界认可的排序。尽管钱伯斯榜单存在前述种种问题,依然掩盖不了这份榜单的诸多积极意义。钱伯斯是一家相对比较知名的评价机构,其创始人麦克-钱伯斯原来也是一名律师,说明至少对业务是相对熟悉的。自1969年以来,钱伯斯就开始发布许多国家的律所与律师排名,该排名也成为许多高端客户寻求法律法务的基本指引,钱伯斯自身也因此而成为国际范围内的权威法律评级机构。经仔细对照钱伯斯所发布的近几年的关于中资律所(律师)的排行情况,发现其中常有调整,与律师流动、各个律师事务所发展进程基本吻合。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钱伯斯榜单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不靠谱”。

律所及律师排名,在律师当中经常会引起较大反应。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排名,实际上在行业和群体内做了一个高下之分,这对绝大多数律师来说,是非常不能接受的。凭什么说我技不如人?凭什么说他高人一等?一方面,许多类似的关于律师的评比和排名存在较大水分,比如“中国百强大律师”之类,水分很多、干货就少。一方面,这种排名往往能跟业务关联,从而实现“名利双收”。有了这些方面的综合,在许多律所及律师排名之中,就难免出现种种“吃相比较难看”的现象。见多识广的大状们,在这样的惯性思维之下,对钱伯斯排行榜有所质疑、有所批判、有所断想,也是情理之中。

然而,在众多饱受诟病的律所及律师评价机构中,钱伯斯可能是最靠谱的一个。这种丘吉尔式的表述,也是我们立论的逻辑所在。钱伯斯远在英国,在进行评价的时候,可以基于相对比较中立的立场,秉持相对比较中性的标准,得出相对比较靠谱的结论(是相对,不是绝对)。前述的文章,也可以理解为向钱伯斯喊话:你要更公正,你要更全面,你要更客观。至于钱伯斯是不是在这个过程中“收了评比费”,完全可以跟钱伯斯予以了解和核实,毋须坐在书斋里漫想。

有一份业界榜单,我个人认为并不会对业界造成伤害,更不会误导年轻律师和当事人。我从业之初,一直想先对业态、律所、律师有所了解和把握,并在这种基础上逐步锤炼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在网上反复查找,后来还是觉得钱伯斯相对比较靠谱。说真的,我也觉得钱伯斯的榜单存在不少问题,也有不少瑕疵,也认同斯大大等人的各种批评,但是就业界来说,有一份榜单并不是坏事。恰巧在群里看到有人转发了金诺所李海波主任对于钱伯斯榜单的反思性思考,他觉得金诺这些年与钱伯斯机构的互动少了,而其他律所的互动多起来了,因此而导致金诺在多个法律服务领域的排名有所调降。通过这样一份榜单,由第三方机构来以“旁观者”的视角来看待自己所在的律所,是能够看出很多问题和不足的。律所服务领域的调整、服务水准的提升、努力学习的参照等等,都可以从榜单之中观其大略。而同样的道理,对于年轻律师而言,通过这样一份榜单,对业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对业内的各个领域及名律师有一个初步的印象,也未尝不是好事。

许多人可能在榜单与业务之间的关联关系过于多虑了。法律服务市场并非静止不前,也并非不能推陈出新。我们不能一边撒娇说,这个榜单不可信,一边又故作沉思担心当事人受其误导、傻到只会根据榜单找律师。这样的思维,一方面高估了榜单,未见自己名字在其中,难免失落;一方面又低估了当事人的智商和判断,以为其一定会受到钱伯斯榜单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众多大状们真正的忧虑之处。

一聊一上午,我也很辛苦。吃点水果再聊。在众多的水果之中,我最喜欢吃葡萄和荔枝。我特别强调一下,尽管我名字还没进榜单,吃颗葡萄也不影响我继续努力。马云说,人要有点梦想,万一实现了呢。放下忧虑,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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