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清理规范的主要方式有三类: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37项。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共15项。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共37项。无论是哪一类,对于部分长期依靠部门规章的进行垄断性服务的中介机构来说都是一记重拳,而同时对减轻企业负担、便利群众办事产生重要作用。
从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来看,主要是取消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审计报表、继续教育培训、银行资信证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材料,因此对具有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鉴定机构产生重大影响。其中与个人密切相关的是对于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和注册造价师的继续教育培训的重大改革,即上述注册人员无需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将大大简化继续教育的程序,减少持证人员和企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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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5〕58号
、各直属机构: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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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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